為了保護能源投資者、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維護能源市場秩序,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積極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切實發揮12398(含12398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能源監管熱線作用,現將2020年6月江蘇能源監管辦12398能源監管熱線投訴舉報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收到有效信息情況
2020年6月,江蘇能源監管辦12398熱線共收到有效信息450件,環比增加8.43%,同比增加8.96%。從信息分類看:投訴舉報26件;咨詢363件;表揚、求助、建議等其它方面61件。從反映渠道看,12398能源監管熱線電話435件,電子郵件4件,留言10件,其他1件。
(二)分類情況
2020年6月收到的有效信息中,電力行業類356件,占79.11%;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類46件,占10.22%;石油天然氣行業類8件,占1.78%;其他事項40件,占8.89%。
投訴舉報26件,其中電力行業25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業1件。電力行業投訴舉報中涉及供電服務19件,電力安全5件,市場準入1件。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方面1件。
(三)區域分布情況
2020年6月投訴舉報事項地域分布在南京6件,淮安、蘇州、宿遷、徐州各3件,無錫、揚州各2件,連云港、南通、鹽城、鎮江各1件。
二、投訴舉報反映的主要問題
(一)供電服務方面:一是供電企業停電未提前通知,影響用戶生產與生活;二是供電企業未及時處理用戶反映的頻繁停電問題,影響用戶生產與生活;三是用戶申請業擴報裝,供電公司未及時處理;四是用戶申請校驗電表,供電公司未及時處理。
(二)電力安全方面:用戶反映供電設施存在安全隱患,影響用戶正常生產生活。
(三)市場準入方面:用戶舉報某企業在申報“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過程中存在造假行為。
(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方面:用戶反映申請光伏發電,供電公司以無房產證為由拒絕用戶并網。
三、投訴舉報調查處理情況
江蘇能源監管辦對6月份受理的26件以及上月結轉的4件投訴舉報進行了調查處理,已辦結29件,剩余1件正在調查處理中。
四、案例選編
1、徐州邳州某用戶投訴供電公司將其家電表上的線路直接接到高壓線路上,下雨時高壓線打火,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經調查,反映事項屬實。供電公司2018年進行接戶線改造時遺漏了用戶處的接戶線,造成遇雨出現打火現象。供電公司已進行接戶線改造處理,并對施工人員進行績效考核,避免今后類似情況再次發生。我辦要求供電公司人員提高工作責任心,避免因工作失誤造成影響。
2、南通某企業用戶投訴供電公司計劃停電臨時取消,未提前通知,導致利益受損。經調查,反映事項屬實。供電公司此次計劃停電已通過南通日報、江海晚報、95598智能互動網站等渠道發布,現場也已提前張貼停電通知單。但由于當天大雨,施工方考慮到惡劣天氣會加大現場施工難度,臨時決定取消此次計劃停電。但施工方未及時通知供電公司取消此次計劃停電,也未能及時通知到用戶,影響了用戶的正常生產。我辦已要求供電公司今后需加強施工現場管控力度,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